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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佳林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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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6學年度特殊教育新北市適性安置簡章

「116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及期程公告

一、簡章類別:
1.新北市116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
校一般類科
2.新北市116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
校服務群科。

二、報名資格: (依各類簡章規定為主)
1. 持有國內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核發之身心
障礙學生身分/鑑定證明,其適用期限為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
2. 未曾參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或其他直轄市辦理之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管
道者。

詳細報名資訊及報名資格,請參閱簡章內容,或洽詢本校特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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