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教育局「校務行政系統存取控制管理規範」
檢送本局「校務行政系統存取控制管理規範」1份,各校管理校務行政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帳號、密碼及權限等事項,請依規範配合辦理,請查照。
依據資通安全管理法辦理。
為有效管理本系統之存取安全,防止未經授權之存取行為,並維護資料之機密性,特訂定旨揭規範。
旨揭規範重點摘要如下:
適用於授權使用本系統之人員,包括教職員工、學生、家長及志工,並明訂其相關管理原則。
包括帳號建立、帳號管理、權限設定、帳號清查等措施,旨在防止未經授權之存取行為,並維護系統資料機密性。
本系統各項模組權限之設定,以系統預設權限為原則;必要時,得依實際業務需求,經學校資通安全長同意後調整。
要求本系統帳號應每學年至少清查1次,並確保帳號與實際使用者身分相符。
帳號不得共用,以明確區分使用者之安全責任。
依據資通安全管理法辦理。
為有效管理本系統之存取安全,防止未經授權之存取行為,並維護資料之機密性,特訂定旨揭規範。
旨揭規範重點摘要如下:
適用於授權使用本系統之人員,包括教職員工、學生、家長及志工,並明訂其相關管理原則。
包括帳號建立、帳號管理、權限設定、帳號清查等措施,旨在防止未經授權之存取行為,並維護系統資料機密性。
本系統各項模組權限之設定,以系統預設權限為原則;必要時,得依實際業務需求,經學校資通安全長同意後調整。
要求本系統帳號應每學年至少清查1次,並確保帳號與實際使用者身分相符。
帳號不得共用,以明確區分使用者之安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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