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第3梯次志願服務榮譽卡申請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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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佳林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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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學年度第3梯次志願服務榮譽卡申請作業說明

一、旨揭榮譽卡預定受理申請作業說明如下:
請依作業說明備齊資料後(詳如附件),於105年1月20日前,交至輔導處資料組,備齊相關資料提出申請;若審查不符,將不予退還申請資料。為配合本次申請榮譽卡作業,請各承辦人核予申請志工105年1月31日前之服務時數,以利服務時數之累計。
二、104學年度第2梯次申請之志願服務榮譽卡將以郵寄方式到學校,屆時確實建立志工請領志願服務榮譽卡各項資料後(列入移交),再轉發給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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